绿洲
Tuesday, October 24th, 2006
最近因为在美国试图叫朋友们和家人来北京看看,加上一两个网友的短暂造访,我就开始琢磨着如何让人喜欢上北京。说白了,北京并不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它没有上海发达,也没有成都休闲;就国都来讲,它没有伦敦喧闹,没有都柏林友善,也没有华盛顿开放;就大城市而言,它永远连梦里都比不上纽约。这里夏天太热,冬天太冷,春天“沙”气腾腾,而秋天 — 它的唯一讨人喜欢的季节-很快就让位给冬天。过去老听说北京有许多美丽的寺庙、道观、牌楼什么的,可如今绝数都被以不知哪门子美学为参照并冠之以“高级灰”的大色块给赶下了台。中国朋友们郑重地说北京如何红墙碧瓦古香古色,可我怎么也看不出来(美国东部的大城市大多倒是古韵犹存)。只有故宫,钟鼓楼等个别的地方暂且还能嗅到北京从前的香味。
说到故宫,顺便谈一下我的一个网友—一个和我一样在美国出生的白种人。他89年放弃了美国国籍,在台湾入籍,后来一直住在台北,上个星期头一次来北京。第一天,他把故宫逛了个遍,觉得展品不如中国台北故宫里头的。 这位“台胞”朋友在北京虽只做几天的停留,我却很想让他喜欢上这座城市。问题在于,对于某地的钟情与此地的风景并不见得能划上等号,等号的那头应该是时间。对一个地方的好感是由记忆组成的:十个故宫都不如在秋天下午和当时的爱人走在公园里边;二十个圆明园不及在一场多雨的夏日里浑身湿透;钟楼加上鼓楼乘十倍也还是比不上看一次好的摇滚演出。我对北京的好感与风景大概无关,更多是因为在这儿认识的朋友,在这儿度过的时间,在附近的咖啡馆里消磨的慵懒的星期天下午。
所以我决定在朋友们来北京的时候,与其带他们去那些“游客必去”的地方不如给他们看些比较低调的地方。住在大城市里的人都会有些自己的地盘 — 一家最喜欢的咖啡馆,一条熟悉的胡同,公园里头常坐的长凳。我在北京最喜欢的地方其实并不怎么样——只是因为记忆里完美的一天才喜欢的——而这种地方,在北京这座不轻易让人喜欢的城市,犹如沙漠里的绿洲一样可珍贵。
以前每次有朋友来京,我都会陪他们去大栅栏周围的胡同逛逛,直到去年12月份,当我兴致勃勃地带朋友去一家清真餐厅,却发现那里的胡同都给拆了。我随后将目的地改成附近的一家烤鸭店,见到的又只是一片废墟,寸瓦不留。后来我再没敢告诉过别人什么好地方,因为生怕一把秘密漏出来,城管随之而来,北京则又会少了个绿洲。
我之所以爱费城是因为在那儿走路逛街的同时可以感觉到二十来年记忆积累的重量,而我之所以爱北京是因为在这儿逛逛的同时,也正在积累新的记忆,一天比一天多,正如旧城市一砖比一砖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