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伯睿遇见梅珍

梅珍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的本科,那时家里没什么钱,她之所以能上宾大这样的贵族学校是因为有奖学金和父母的东借西凑再加上她兼职赚来的钱。宾大当时有个实验性的专业叫“美国研究”,笼统地说,就是让学生们学所欲学。梅珍的家庭成员似乎都颇具语言天分 - 父亲会五种语言,母亲会三种,她自己会四种,她主修“美国研究”的时候还学了梵文,古代和现代希腊语,古代英语,古挪威语,以及古代和现代爱尔兰语。毕业以后,她在宾大出版社任副编辑。到了夏天,她决定要去爱尔兰旅游。

伯睿当初做学生的态度跟我差不多,也就难怪他18岁以前被两所学校开除。过于聪明的孩子都有过同样的经验:首先一直被人告知自己很聪明,然后意识到自己比教师聪明,接着认为自己既然比教师聪明就不必再努力。偷懒、旷课、该上学的时候骑车到村外的小山坡上躺着看白云朵朵开,这些丑陋的行为不消说也知道是伯睿干的。 让学校给两脚踢开是这种放浪形骸带来的必然结果(唯一吃惊的是三十年以后犯同罪的我竟然可以逍遥法外),所以只好到他父亲的酒水分销公司去干活,负责每天给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北边的酒栈送酒。这样的生活很轻松,尤其是对个长得帅,会说话的翩翩公子哥儿来讲:掌握了爱尔兰Donegal省的酒吧,每天跟朋友闲聊,嘴皮子动着,可脑瓜儿里的肉抖都不抖一下,如此有天无日地浑噩度日。到了夏天,他请了假,搭便车去旅游。

梅珍也在搭便车。她从编辑和兼职维修缝纫机赚来的钱大部分花在飞机票上,剩余的就留给了路上的青年旅馆。她人很害羞,跟陌生人相处总是很尴尬,平时在聚会等情况下她都会靠边,尽力模仿盆栽植物。爱尔兰的青年旅馆很热闹,热闹得让她难受,再加上她与周围人在口音方面上的差异,让她更不敢开口。反正她也不是那种需要对话伴侣的人,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一个人出去溜达几趟,回到旅馆就写日记,看会儿书,这对她已足够了。所以在她的旅程中没怎么跟人交谈,打车的时候当然要跟司机聊聊天,可是聊完了就好像是花光了所有的力气,直到快要回国的时候在Donegal省Kilcar镇的一家旅馆里认识个留着长发的青年。

伯睿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美国口音的女生。她书看得比他多,外语学得比他好,知识比他丰富。他很少被别人的智慧吓倒,尤其是女生。梅珍很少跟别人说话,更少会聊得这么融洽。他们那天晚上在旅馆附近的酒栈聊到很晚,第二天退房的时候就决定一起旅行。我不知道从Kilcar镇出发后他们去了哪里,如果是我的话,准会从Kilcar到海边的Glenties镇,在Glenties客栈吃个午饭(那里的蛤杂脍是“绝对不容错过”的),接着到Killybegs港口去看木头作的渔船。如果时间足够的话就走得更远一点,坐渡船到新石器时代以来就有人耕种的Rathlin岛,可是他们那次没去。

他们一起旅行了一个星期,转眼到了梅珍的归期。伯睿与她在Shannon机场道别,回家以后开始给她写信。随后的四年时间里,他们就这样你来我往地鸿雁传书,直到伯睿搬到了美国去跟梅珍结婚。

我的爸爸妈妈就这样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