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

这几天北京的天气对我来说很理想:白天闷热,能见度低,使我家附近的街道模糊成灰天碧树的一片。天一黑暴雨随后而至,雨势重磅出击, 硕大的雨点于蚁穴就如同连续轰炸的迫击炮。雨停后,湿的路面像镜子一样折射出各种倒影, 直到水汽渐渐蒸发。 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下雨天是我最喜欢的天气,失眠的时候一个人在小巷里走路是我最喜欢的消磨时间的方式, 所以在夏雨中,被雨浸湿地在街上优哉游哉,大概是我世界上最喜欢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下雨天。可能是因为我身上有爱尔兰的血统。爱尔兰之所以被称为“翡翠之洲”是因为当地几乎每天都会下雨,草木因此得以繁荣生长。小时候,每年暑假跟父母回爸爸的老家,便会同表兄弟姐妹在海边作沙子城堡,或者在爷爷簇木从生的后院里玩探险家, 又或是太阳雨下爬房子后面的小山。每天傍晚,我会陪着妈妈走到村里买菜,回家进门时立马儿把湿淋淋的衣服脱掉,穿上睡衣,坐在烧泥煤块的壁炉前暖和暖和,听着雨滴敲击门窗的声音。

01年夏季,刚高中毕业的我第一次来中国,在 给家人的第一封信中我这样写着:“我真喜欢这里的空气。在大部分的地方人们无法知道自己呼吸的是什么,可是在北京答案却在眼前:这里的空气是一种半透明的,青灰色的,半固体的物质。在夜里,它包围着路灯呈半圆状,白天,它将500米以外的东西弄得像蒙着白纱。昨夜下着暴雨,我兴致勃勃地出去散步。同学们劝我带伞,我偏就没带。北大的校园晚上一般很热闹, 学生情侣在未名湖边卿卿我我,只有下雨的一刻才变得安静; 实际上也不安静:雨点使未名湖的水面沸腾;使校楼间的小径变成小河, 使树叶在风雨中沙沙作响。回宿舍后发现了自己穿出去的白衬衫遍布雨滴的杰作—黑点。

02年初夏,我正忙着准备去哈尔滨教英语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Jenn,一位新搬到费城的女孩儿。Jenn热爱文学,也很幽默,还长得像模特儿。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城市闹区的咖啡馆里,聊起来挺融洽,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她, 可因为许多因素,包括我会去中国一段时间, 她已经有男朋友,而且 长得像她的女孩反正不会喜欢长得像我的男孩。这些使得当时的我什么也没说, 两人的关系就停留在普通朋友。后来我们见了很多次面,每次先在便利店买酒 – 都是她买的,我当时未满21岁 – 然后到附近的游乐场去,坐在滑梯下喝。 在我走的三天前,我们见了最后一次面。 这次,除了酒之外,Jenn还拿了一条毯子; 到了游乐场便布在地上,像吃野餐一样。我们喝完了第一瓶酒突然听见了雷声,眨眼间就大雨倾盆。 我们只得坐在滑道下,把毯子用作遮篷, 然后继续喝酒聊天, 直到忽然看见毯子滴着水, 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湿透了,惊得有一分钟说不出话,只报以大笑。这时Jenn靠近了,吻了我。天蒙蒙亮的时候,我陪她走回家。 我们又一次接吻,作了一个尴尬的道别, 然后我漫不经心地朝家走, 尽量用回忆重温我的第一次热吻, 当太阳缓缓升起,当雨点洗刷着她留下的唇印。 

现在外面下着雨,沉重的雨点撕扯着树叶并卷携着一种秋雨,冬雨和春雨想象不到的暴力敲打着地面。写完文章我打算出去走走,把衬衫染黑,把一切的记忆和想法洗掉,把自己彻底地抛在这场夏天的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