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北京的天气对我来说很理想:白天闷热,能见度低,使我家附近的街道模糊成灰天碧树的一片。天一黑暴雨随后而至,雨势重磅出击, 硕大的雨点于蚁穴就如同连续轰炸的迫击炮。雨停后,湿的路面像镜子一样折射出各种倒影, 直到水汽渐渐蒸发。 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下雨天是我最喜欢的天气,失眠的时候一个人在小巷里走路是我最喜欢的消磨时间的方式, 所以在夏雨中,被雨浸湿地在街上优哉游哉,大概是我世界上最喜欢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下雨天。可能是因为我身上有爱尔兰的血统。爱尔兰之所以被称为“翡翠之洲”是因为当地几乎每天都会下雨,草木因此得以繁荣生长。小时候,每年暑假跟父母回爸爸的老家,便会同表兄弟姐妹在海边作沙子城堡,或者在爷爷簇木从生的后院里玩探险家, 又或是太阳雨下爬房子后面的小山。每天傍晚,我会陪着妈妈走到村里买菜,回家进门时立马儿把湿淋淋的衣服脱掉,穿上睡衣,坐在烧泥煤块的壁炉前暖和暖和,听着雨滴敲击门窗的声音。
01年夏季,刚高中毕业的我第一次来中国,在 给家人的第一封信中我这样写着:“我真喜欢这里的空气。在大部分的地方人们无法知道自己呼吸的是什么,可是在北京答案却在眼前:这里的空气是一种半透明的,青灰色的,半固体的物质。在夜里,它包围着路灯呈半圆状,白天,它将500米以外的东西弄得像蒙着白纱。昨夜下着暴雨,我兴致勃勃地出去散步。同学们劝我带伞,我偏就没带。北大的校园晚上一般很热闹, 学生情侣在未名湖边卿卿我我,只有下雨的一刻才变得安静; 实际上也不安静:雨点使未名湖的水面沸腾;使校楼间的小径变成小河, 使树叶在风雨中沙沙作响。回宿舍后发现了自己穿出去的白衬衫遍布雨滴的杰作—黑点。
02年初夏,我正忙着准备去哈尔滨教英语的时候,在网上认识了Jenn,一位新搬到费城的女孩儿。Jenn热爱文学,也很幽默,还长得像模特儿。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城市闹区的咖啡馆里,聊起来挺融洽,我立刻就喜欢上了她, 可因为许多因素,包括我会去中国一段时间, 她已经有男朋友,而且 长得像她的女孩反正不会喜欢长得像我的男孩。这些使得当时的我什么也没说, 两人的关系就停留在普通朋友。后来我们见了很多次面,每次先在便利店买酒 – 都是她买的,我当时未满21岁 – 然后到附近的游乐场去,坐在滑梯下喝。 在我走的三天前,我们见了最后一次面。 这次,除了酒之外,Jenn还拿了一条毯子; 到了游乐场便布在地上,像吃野餐一样。我们喝完了第一瓶酒突然听见了雷声,眨眼间就大雨倾盆。 我们只得坐在滑道下,把毯子用作遮篷, 然后继续喝酒聊天, 直到忽然看见毯子滴着水, 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湿透了,惊得有一分钟说不出话,只报以大笑。这时Jenn靠近了,吻了我。天蒙蒙亮的时候,我陪她走回家。 我们又一次接吻,作了一个尴尬的道别, 然后我漫不经心地朝家走, 尽量用回忆重温我的第一次热吻, 当太阳缓缓升起,当雨点洗刷着她留下的唇印。
现在外面下着雨,沉重的雨点撕扯着树叶并卷携着一种秋雨,冬雨和春雨想象不到的暴力敲打着地面。写完文章我打算出去走走,把衬衫染黑,把一切的记忆和想法洗掉,把自己彻底地抛在这场夏天的雨中。

文笔优美,带着怀旧、感伤还有浪漫情怀。你的文章写得真好,勾起了我有关雨的所有回忆。
July 13th, 2006, at 9:27 am #我也喜欢雨,只是昨天晚上北京的雨夹杂着大风和沙尘,震撼人心,这个时候你外出淋雨可想而知会被淋成什么模样。我喜欢直直落下的倾盆大雨,淋漓尽致,喜欢雨后微凉的天气、清新的空气,连阳光都是那么干净鲜亮。有一次坐在北京的公交车里,下过雨的天空出现了一道彩虹,我兴奋得像个孩子。
July 13th, 2006, at 9:33 am #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外国人写的,我不禁惭愧起我的英语来。这样优美的意境,这样的美丽感伤,让我也不禁期盼起下一场雨来。
July 13th, 2006, at 12:11 pm #不错不错!很有些小资情调!
July 13th, 2006, at 6:19 pm #然后开始挑刺:个别语言用得太古典。比如,硕大的雨点”于”蚁穴就如同连续轰炸的迫击炮;把毯子”布”在地上;沉重的雨点撕扯着树叶并”卷携”着一种秋雨….文白夹杂,读来感觉象读鲁迅他们那代人的大作.你肯定是被他们熏陶得太多了.
01年的夏季”墨雨”显然对你不是一种美好而更多是一种新奇,甚至是对一种糟糕境况的戏谑;所以从01年的这种感觉扯到02年的雨中初吻多少有点偏差。
还有,我兴致勃勃地出去散步而不是”散布”?;把自己彻底”的”抛在这场夏天的雨中,应是彻底”地”;“作了一个尴尬的道别”更搭配;也许“然后我若有所失地向家里走去”更切合,“漫不经心”肯定不是你想要的意思;还有“把衬衫染黑”实在说是件倒霉事,或许对你是好玩;“把一切的记忆和想法洗掉”其实是你想表达洗也洗不掉的记忆。可是难道不分好坏记统统洗掉?有点莫名其妙。
Juana - 谢谢。 我把错别字改了。 我用的是苹果电脑; 苹果的中文输入法可惜没微软的 “智能”.
July 13th, 2006, at 8:08 pm #读你的博感觉很舒服,虽是如平常的娓娓道来,却紧扣人心,急着想看看你下一句要写些什么。
July 13th, 2006, at 9:26 pm #夏天的雨,总是能带来清新的空气、凉爽的风,当然还有好心情。特别是晚上,雨后,每次骑车回家,微风拂面,都会有种飞的感觉,不自觉地会张开双臂,让身体接触到更多的凉爽,当然只能是一小下咯,要不然,下一秒应该会接触到地面了。:-)
真是禁不住怀疑,你是个外国人吗?
July 14th, 2006, at 9:40 am #我觉得你文字上的一些错误已经显得都不那么重要了,你在运用这门语言的时候,已经把你的感情和它融为一体了。
真的很不错的。读你的文章真的是一种享受。
我也用MAC,其实苹果的输入法还可以了.只要关掉智能联想就方便多了,但是还是没有智能ABC好用.你可以到渤麦堂去下载QIM,一个新的输入法,不过是收费的.
July 14th, 2006, at 12:49 pm #http://www.sinomac.com/modules/news/
很浪漫的一篇文章哦!不只是对那一年的回忆,整篇文章都笼罩着浪漫主义色彩!我不太喜欢北京的雨,因为那雨水太过浑浊,从地面上溅起的水花就更让人望而却步了。所以下雨天还是呆在家里最好,既享受着能带给人无尽遐想的氛围,又可以免受很多苦头。但我喜欢雨后泥土混着青草味的空气,只一瞬,就能把肺清洗干净。不过雨似乎真的是很神奇的,看见从天而降的“大珠小珠”,就会让人浮想联翩,从而生出那么多的作品:)
July 14th, 2006, at 3:10 pm #兄弟,你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July 14th, 2006, at 4:10 pm #文章写得很有情调啊。
多多写,这样大家才能多多看。
感觉有些揶揄北京的天气
谁都想往欧洲那样的环境阿
July 14th, 2006, at 8:53 pm #我觉得“漫不经心”这个词在那种情形下用得很准确,没有什么理由。
July 17th, 2006, at 11:49 pm #仅仅是感觉。
写的真好。我想这么一直看你写下去,直到有一天你成了一个著名的作家或者记者什么的。。。我就又目击了一位名人问世,你知道郎朗–那个年轻的钢琴家是曾经是我的邻居,他现在可能和父母定居费城。–想当年他爸爸大中午的光着膀子陪他弹琴的样子,门敞开着整个楼都听得到,我们家那个门洞的好几个搞音乐的,我对们,还有1楼的拉小提琴的小姑娘–那动静真难听啊。呵呵。。。
July 19th, 2006, at 6:28 am #夜里倾盆雨无愁, 银河坠地巷里投.
游子休闲寻乐趣, 涉水添笔逐水流.
雨洗燕城楼阁新, 朝阳煦照翠影留.
能有美人同淋雨, 云头对拥君子裘.
sorry, i have been away from the Net for awhile. There is always so much to do and so little time to do it. Regrading the difference of western and chinese cultrues, Chinese have a 4000+ yrs of habit to break (good or bad), western have 100+ yrs of awaken advantage.
have fun. — 燕亭视野
July 19th, 2006, at 9:46 am #你真的是个语言天才。给我回信,我想跟你聊聊。我做媒体的
July 20th, 2006, at 1:15 am #真惭愧,
July 20th, 2006, at 7:07 am #您对中文学习的认真让我决定以后在网络上的文字最小化的减少错别字的可能性.
你的中文学得的确好。 哎, 就是文章总是俗气得不得了。你那语气,表达方式不中
July 20th, 2006, at 8:22 am #不西的, 最恨就是读你的文章都读到你骨子里去 了, 闷! 闷! 闷! 俗! 俗!
俗!
我想呢, 这可能跟一个人的性格有关吧? 读起你朋友潘吉的文章觉得很爽朗,倘开
July 20th, 2006, at 2:17 pm #胸襟的一盆水泼出去, 简直就是爽快! 读你的文章感觉就像被你字行间无形的你
憋死了。读其文章,读其人!真有道理。 可能你应该回家看看家人了。
真是篇不错的文字,我很喜欢,很干净,很有味道,虽然没有太多华丽的修饰,但是 却写出了意境,非常佩服你的中文水平。如果我的英文水平和你的中文水平那该多好啊。继续郁闷中……
July 22nd, 2006, at 8:16 pm #看了你的文章,让我羞愧不已。在国外留学,说这外语。外语的水平没有提高,却发现汉语的水平在下降。
July 24th, 2006, at 2:15 am #>rose wrote:
>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外国人写的,我不禁惭愧起我的英语来。
我不禁惭愧起我的中文来!
August 19th, 2006, at 11:13 am #非常赞同你对北京空气的描写,青灰色的物质!赞!
August 21st, 2006, at 5:24 pm #潘吉是阳光,找不着北的这位是墨色的雨点。推荐大家先观雨后晒太阳。就不会那么郁闷了哈。
October 14th, 2006, at 10:26 pm #嘿嘿,看了你的文章,突然很想不顾一切地在地址栏里键入我博客地址,进去撒野一通。经理看到了会骂的,还指望着明年加工资呢。等晚上再说吧。
February 12th, 2007, at 5:57 pm #喜欢雨的话,就来南方.
北方是干旱之地.
另外,文笔真的不错,时间的交错能够交代的很清楚.
那个",把自己彻底地抛在这场夏天的雨中。" ------你原文之"的"用的对,那个女孩纠错了.实际上应该用"的".
现在中国的中文里头,"的/地/得"当用作助词使用时,一律用"的".
March 24th, 2007, at 6:00 am #胆子真大,你女朋友看到了会不舒服的.
March 31st, 2007, at 9:18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