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

英语有个蹩脚的笑话: “世界上所有的人可以分为三种:擅长数数的和不擅长数数的” (我自己一向对于数学没有过把握。) 可是我觉得起码还有两种: 喜欢和不喜欢大城市的人。

我自己绝对是前者。 我是在城里出生的, 在城里长大的, 也 (只要一切如意的话) 准会在城里死的。 大城里的喧闹, 我早就习惯了, 习惯得就好像如果没有交通和警车的声音, 我就难以入睡似的。小时跟爸爸回他的爱尔兰故乡的时候, 我总是觉得—怎么说呢.
在爱尔兰的亲戚多得离谱, 年龄跟我差不多大的堂哥弟姐妹不少, 每年回爱尔兰就会跟他们结伙在村外的翡翠山坡玩儿, 或者是在海边向海蜇仍石子; 晚上会伴着妈妈沿着小森林里的小径溜达溜达。但过了几天我就会闷起来: 同兄弟们玩得的确挺愉快的; 爱尔兰的风景的确挺美丽的 可是阴天的时候没有图书馆去, 不想吃爱尔兰菜的时候没有在费城的饮食繁荣。 (爱尔兰菜味道很淡, 主要材料为土豆。小时候在费城最喜欢吃越南菜。) 不想跟任何人打招呼的时候, 没有不认识我的人, 没有陌生的咖啡馆去, 更没有费城车站般喧闹的地方让我安静的坐坐听来往人的对话。 回费城以后, 我总觉得如同被解放了。

后来我长大了, 可是费城一点也没有变。 到我十八岁的时候已没有没逛过的角落, 不熟悉的路牌, 全陌生的公园。 在我眼中, 它已经不算是大城市了, 而我渐渐就开始厌倦了它。 可能是因为我与他太熟悉了; 英文中的一个俗话说: ‘熟悉产生鄙薄。’
同时, 我的一些朋友高中毕业了, 上了纽约哥伦比亚或纽大。 去看访他们的时候, 我才明白了为什么有人管纽约叫做“从不睡觉的城市。” 在纽约的每个星期的每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 大街小巷满着各种各样的人讲着各样语言。 根据进化理论, 大概每天有新的种族和语言被创造。这才叫大城市!当时有一个朋友说了纽约的庞然给他的感觉是: 他可以死掉, 甚至是在大街上垂死挣扎, 也不会对城市有任何的影响。他觉得太没有人情味。
我很同意这个说法的第一半: 一个大城市大于任何人。下半”人情味”的, 我到不以为然: 我一向觉得住在城市里是接近人类最好的方法。 凡是城市里的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每天各行其是中会无意地踱进踱出他人的故事。 城市不仅仅是红砖和水泥做的楼群, 而是无数个故事的交叉点。 高楼, 公园, 地铁只不过是视错觉罢了。 我想不出更有人情味的地方。

我在上面说了有两种人: 爱和不爱大城市的。 我为前者; 我的前女朋友为后者。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俩之间产生矛盾的一个基本根源.)她本来是想大学毕业后去云南做牙医; 后来认识了我, 和我搬到了北京。 如今, 她已经搬回了哈尔滨, 可是仍怀着下乡去云南的美好希望。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和她说过, 如果她真想去的话, 我是不会跟随她的。

别误会了; 我并不是不爱她。 我只是害怕而已: 怕南的天朗气清会让我透不过气; 怕它的清水碧波含着恶毒; 怕它精美无比的风景会让我盲目; 怕它的静默无声会让我睡不好觉。